國稅局出手 震驚銀行財富管理 (2007/03/20 05:00:00 時報資訊)
李國煌/台北報導
一位銀行財富管理單位的主管驚訝地說,自從她接觸海外基金、各 式境外金融商品以來,從來沒碰過匯兌收益要被課稅。但熟悉稅務人 士說,由於查核不易,銀行不會主動揭露客戶的結匯資料,所以,實 際在課稅時,都是選大戶下手,例如單日結匯超過三十萬美元,或是 一年結匯超過五十萬美元,都會被央行點名做記號,也會被稅官盯上 ,列入重點查核人物。
該人士指出,稅法上有規定,匯兌所得是財產交易所得的一種,如 果有收益、就要課稅,只要把台幣換成外幣,一段期間後,再把外幣 換成台幣,所產生的收益就是課稅標的。尤其台幣有大幅變動、大家 搶換美金時,中央銀行都做過這類聲明,提醒各方,炒匯所得要課稅 ,像是八十四年,中共打飛彈時期就發生過。
但稅官不太注意一般小額結匯的民眾,若按照法令規定,如果稅官 真出手查核而被查到有匯兌收益,稅官要課稅,民眾也莫可奈何。
稅務專家指出,這就是為什麼,很多有錢人結匯買美金就一直放在 美金戶頭,不再換回台幣,資金單向流動就沒有匯兌收益課稅問題。
匯兌收益要被課稅,銀行人員也指出,匯兌損失也可以扣抵,未來 ,民眾結匯時最好保留好單據、萬一有匯兌損失就拿出來申報,看能 不能少繳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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